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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状在线智能法务平台】企业不懂试用期期限的规定,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时间:2022-01-10 16:23 点击数:1542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约定所形成的一项法律文书。但是很多企业对于这个试用期的规定却是违法的,因为不懂法所以在无意识状态下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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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就是说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注意对试用期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的一年固定合同法律规定是两个月的试用期。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规定最高6个月的试用期,不满三个月的固定法律规定是没有试用期的。试用期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案例赏析:
陆某某本科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该公司根据陆某某的表现决定是否录用。合同签订后,陆某某开始上班,做销售业务员。陆某某虽然工作认真负责,但由于刚开始没有自己的客户及业务渠道,所以试用期满业绩仍为空白。

公司人事部认为,虽然陆某某的经营业绩为零,但业务素质不错,决定再给陆某某一次机会,将陆某某的试用期再延长半年。陆某某觉得既然公司对他予以肯定,就说明他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合格,公司应该与他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人事部经理解释说,新分配的大学生,都有1年的见习期,这1年的见习期就是试用期,不管在哪个单位,都是在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才转正的。陆某某觉得有道理,于是双方将原合同的试用期延长6个月。此后,陆某某仍然努力工作,新合同期限期满后,公司人事部通知陆某某,经过近1年来的试用、考核,公司认为,陆某某在见习期内的表现并不能胜任公司的工作,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陆某某不再聘用。陆某某在多次与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当地仲裁委申诉,要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合同或者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小状有话说:

本案中所说的一年见习期显然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还是在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所以说,这家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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