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可是往往有一些企业拥有情况“特殊”的员工,那就是年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那么企业到底该不该为这些员工缴纳社保呢?
原则上,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政策规定,只有经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延期退休的,单位方可为其办理超龄继续参保缴费手续。
经批准延期退休且向地税部门办理继续参保申报的人员外,地税部门对仍以职工身份参保的超龄人员,将强制办理自动停保手续,并通过邮件告之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超龄参保人员领取退休金待遇。
职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上班,超出的时间不计算工龄,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办理退休,领取退休费之后,单位如果继续留用,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切待遇,按照协议执行。
小状在线温馨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重视公司即将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因为多缴纳的社保只是白白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在员工领取养老保险时又不能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