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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表兄妹分财产?独生子女到底能不能全额继承父母遗产?
时间:2023-03-09 16:35 点击数:1317

父亲去世留下房产,杭州姑娘懵了:我是独生女儿,表兄妹也有份继承?


最近,杭州人小刘前往公证处,办理了一桩房屋继承案:

小刘父亲刘父于201612月因病去世,他早年丧偶,小刘是独生女。刘父在丧偶后购置了一套房屋,房屋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刘父有个妹妹,是小刘的姑姑,姑姑于202212月去世,其生前丧偶,留有两子女,儿子大李和女儿小李。而小刘的爷爷奶奶,不幸于20189月因车祸同时死亡,这个时间正好在刘父去世后、小刘的姑姑去世前。

 一般来说,祖父母、外祖父母先于父母死亡,当父母死亡后,独生子女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但是小刘家的情况比较特殊,小刘父亲去世时,她的爷爷奶奶刘老夫妇依然健在。且家人都没有立下财产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首先,刘父去世后,房产应由女儿小刘和刘老夫妇三人共同继承。当时刘父去世后,小刘未及时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其次,在刘父去世两年后,刘老夫妇同时过世,两老生前均未表示放弃继承刘父的遗产,所以属于刘老夫妇继承的份额转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且夫妻同时死亡的,互不继承。由于老夫妇的父母早已过世,所以属于老夫妇二人继承的财产应由女儿,也就是小刘的姑姑来继承。等到小刘来办理公证时,姑姑已经去世,姑姑继承的这部分财产又转给姑姑的子女大李和小李继承。最终,这部分财产的继承人应当是小刘、大李和小李。

 

对于此事,有不少网友表示了不解,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为何会变得如此复杂?


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答案是不一定!

以下的4种情形独生子女就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因。如果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举个例子:你因为工作忙,又要照顾你的小家,顾不上照顾父母,结果,父母把时常照顾他们的隔壁小王视若亲生,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王,并签署了遗赠协议。

 

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当前时期,通常爷爷奶奶辈的人往往不只有一个孩子,这就会造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不会消失,而是作为遗产被再继承,这也就使得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假如,父亲不幸过世留下两套房产,而爷爷奶奶健在,那么继承开始前,母亲作为夫妻财产共有人,首先分得一半房产然后再参与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作为遗产的一套房产,分为4等分,通常母亲1/4,你1/4,爷爷1/4,奶奶1/4。爷爷奶奶各分得的1/4,在他们过世后,将作为他们的遗产部分进行继承,此时你的姑姑、叔叔便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就算再婚后没有生下孩子,你的继父(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

 

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假如父母过世未留遗嘱,而身为独生子女的你已结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大部分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你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遗产。

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父母过世时留下遗嘱特别约定,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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